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3号(关于进口巴西棉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9〕173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棉籽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棉籽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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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4号(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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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2号(关于开展进口商品样品预先归类咨询服务的公告)